不得以虚假标识、虚假包装等方式欺骗消费者或误导消费者。化妆品生产、销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,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,确保符合用户的使用要求。违反以上规定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。
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:任何人不得使用不符合化妆品卫生安全要求的原料制造、销售化妆品。不得以虚假标识、虚假包装等方式欺骗消费者或误导消费者。化妆品生产、销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,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,确保符合用户的使用要求。违反以上规定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