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不合格化妆品不得销售。化妆品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、准确的化妆品产品信息,并确保产品标签、说明书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。化妆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,包括化妆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批号、销售日期等相关信息,并保存至少两年供监管部门检查。
第三十九条:化妆品销售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销售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,并保证销售的化妆品符合质量要求。对不合格化妆品不得销售。化妆品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、准确的化妆品产品信息,并确保产品标签、说明书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。化妆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,包括化妆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批号、销售日期等相关信息,并保存至少两年供监管部门检查。